通知公告
2021年下半年10月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在全省21个市(州)举行。大家关注的防疫要求以及其他信息。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上 午09:00—11:30
下 午2:30—5:00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7日14:45期间自行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前准备
考生须在考前提前准备好以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考生必须携带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链接https://www.sceea.cn/Html/201702/Newsdetail_371.html);
3.2021年10月2日开始,根据我省《2021年
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通告》要求,做好身体健康监测。考生需在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自我监测。考试当天在考场内填写《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4.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或经当地政府认证的官方平台实名申领的防疫“绿色健康码”。
川小考提醒:
1.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准备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
⑴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未满的人员,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
⑵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或出现体温≥37.3℃的考生。
2.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提前告知当地组考部门(考点),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当地组考部门(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其是否可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四、进入考点考场
1.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须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色须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报告(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等待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研判是否进入考点考试。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发热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进入考场,按要求签署《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五、考试结束离场
1.考生只能在本堂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
2.考试结束后,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六、严格遵守考风考纪
1.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试过程实施不间断视频巡查,考后省教育考试院会集中进行视频回放严查违纪舞弊行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3.对“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以及“替考”等涉考犯罪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给予严惩。
七、其他
1.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做出的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考前满信心,下笔如有神,祝你马到成功,考试顺利!